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质监局重点抓好“四个结合”推动“执法规范年”活动顺利开展。
一是注重解决问题与整改提高相结合。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采取自查与预查、查摆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在自查和预查中,本着能改即改,不能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的原则,做到不留死角。
二是注重规范工作行为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制定了《齐市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通用指导标准》、《齐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立案案卷制作标准速查表》、《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行政执法文书领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多项制度,案卷质量实行办案部门科(处)长负责制,案件办理部门集体预审制等工作措施。为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建立了进入企业执法检查计划备案制度、监督检查主管领导签批制度和责任对接服务制度等三项制度。
三是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与培养提高相结合。齐齐哈尔市质监局分三期对全系统3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培训了“职务犯罪实证分析与防范”、案卷制作、文书使用等内容,还进行了典型案例分析和标准案卷制作,提高了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他们还注重人才培养,几年来,全市质监系统已培养省级法律人才 7人,法律骨干48人,形成了梯队配备的法律人才队伍。
四是注重构筑执法安全屏障与管理机制建设相结合。建立了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实时动态监管机制等7项具体制度和工作目标。从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案件督办制度,保证重大案件办理质量和大力弘扬质监文化等10个方面入手努力实现工作目标,预计在2011年底基本完成行政执法安全屏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