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我国玩具类产品发布了18项严重危险通报,占危险通报比例的22.2%。对于这些被通报的玩具产品,欧盟采取了撤出市场及召回两项措施。上述数据传达出了让人担忧的信息:目前国际出口贸易壁垒仍在不断加高,这无疑增加了我国玩具企业出口的难度,而RAPEX密集通报,也点中了我国玩具企业质量安全的软肋。
出人意料的是,面对这种情况,国内玩具企业却表现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有的企业称,非常担心接到国外的召回指令,虽然还不至于像接到“死亡通知书”,但生意亏本是肯定的了,没办法,日后得把好质量关;但也有企业动了歪脑筋,把国外召回的玩具进行标签、标志更改后转销到国内。在后者看来,现阶段国内还缺乏缺陷玩具判定标准,这些玩具只要质量合格,在市场上销售就不存在违法问题。即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后发现有安全隐患,通常也是更换、退货了事。
业内人士透露说,正因如此,原来很多做外贸的玩具企业现在均收缩国外市场,扩大内销市场,因为在这里不用担心产品召回问题。
看来,对于玩具这种典型的可能对消费者安全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政府一定要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建立和完善包括缺陷玩具产品召回制度(2007年出台的《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均不够)等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这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玩具生产企业应强化对玩具产品质量安全的注意义务,以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生产流程和工艺控制要求进行生产,把产品质量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
经济学常识和现实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企业投放到市场的产品都不可能做到100%的绝对安全,导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主客观因素事实上也不可能完全摒除,而企业所能够做到的也只是尽己所能地去发现这些不安全因素,并采取一切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当然,这样做是有代价的,企业产品安全系数越高,成本增加也就越多。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愿不愿意为提高自己产品的安全系数而增加成本,以及要把这个安全系数提高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是问题的关键。
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产品安全性作为质量的重要构成部分,从来都是考量企业现实生存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企业尽己所能去发现影响产品安全性的各种因素并予以消除,实质是在做提高企业质量信誉的事。如前所述,此举会增加企业成本,但企业也可因此获得远大于成本的收益,这种收益不仅包括以质论价所实现的市场利润,还包括质量口碑和品牌信誉等隐形溢价。相反,如果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较低,吝于质量安全成本投入,最终只能付出更大的代价,长此以往就会被市场无情淘汰。
其实,召回对于企业而言,就是一个有关质量安全观念和企业责任意识的现实拷问,而且已经无法回避。能否回答好这个问题,关键就在一念之间。那些被国外市场强制实施召回而面临困境的玩具出口企业,若吸取了教训,则一定会走得更远;而那些不愿意承担责任投机取巧的企业,则是“贪刀头之饴”,其“必有截舌之患”,而这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