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营口市质监局组织营口地区11家重点用能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辽宁省质监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营口市质监局将依据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对营口地区列入国家 “千家重点耗能企业”( 2家)、年综合能耗5千吨以上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营口市重点用能单位及服务对象进行计量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 “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相关责任和节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节约能源法和计量法贯彻落实情况、《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执行情况和能源计量管理基础情况。检查工作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结束,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营口市质监局于10月中下旬深入企业现场核实确认。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实现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100%、重点耗能企业所属的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100%、能源计量器具受检率100%的“三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