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质监局、滁州市质监局统一部署要求,来安县质监局自2010年4月以来在全县深入开展气瓶充装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监管。对获得充装许可证的7家液化气站和1家二氧化硫充装单位检查24次,要求各站对液化气充装重量、质量向广大消费者作出承诺,督促8家气瓶充装单位做好气瓶使用登记工作,坚决杜绝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气瓶。整治期间,共立案查处充装超期、非自有气瓶案件2起。
二是规范液化气代销门点。按有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代销门点与具有充装许可资格的液化气站签订合同,并报该局备案,使充装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
三是取缔液化气非法充装点。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县非法充装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检查5个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责令停止非法充装行为和非法经营活动。
通过开展为期6个月的气瓶专项整治活动,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违法充装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确保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