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山东省质监局质量处主任科员史哲生被授予“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史哲生是怎样的一个人?是什么力量推动他勇敢地与不法行为做斗争?
2月6日,史哲生在上海乘坐公交车时,遇到两名不法分子在车上滋事。他当即站了出来,予以制止。结果被两名不法分子殴打,致使颅脑受伤,颅骨骨折,失去了知觉。史哲生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6个多小时的手术,史哲生从死神手中被拉了回来,但他也失去了约10×10厘米的颅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重伤。在住院治疗的两个多月期间,史哲生经历了两次开颅手术,身体承受了难以忍受的伤痛。
史哲生的英勇事迹得到了山东省质监局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得知史哲生受伤的消息后,山东省质监局的同志们于2月7日飞到上海,了解并处理相关事宜。2月21日,山东省质监局局长丛大鸣到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看望慰问了史哲生,赞扬了他勇于同不法行为做斗争的无私奉献精神。7月上旬,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正式授予史哲生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其后又被授予“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当地群众对史哲生见义勇为的行为大加赞扬,觉得山东人都是好样的,有正义感。
史哲生见义勇为的事迹,其实与史哲生平时工作认真负责、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态度不无关系。
史哲生对待工作非常认真,他到企业检查、调研,从来都是一丝不苟。为准确了解优势产品、优势企业分布情况,史哲生经常对一个行业的主要企业挨个跑,有时一个企业要跑好几次。凤阳集团副总经理史清荣曾开玩笑说:“如果我和史哲生在一起,人家会认为他是凤阳的副总,因为他比我还要熟悉我们的产品。”
为了把工作做好,史哲生从来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条件。在单位,他经常由于晚上工作到很晚而被锁在办公室,时间长了办公楼门卫都形成了习惯,每次锁门前都要看看质量科是否熄灯。
由于工作勤奋、大公无私、勇于创新,史哲生多次受到表彰,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服务企业标兵”等荣誉称号。2008年他被调往山东省质监局协助处理名博会相关工作,因表现出色,留在该局担任质量处主任科员。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它来为企业做事,不能用它来为自己谋私。”史哲生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史哲生负责淄博市名牌申报和认证工作期间,经常会有一些企业给他送钱、送物,请求他多关照,结果都被他严厉地拒绝了。他对企业办事人员说:“我们对所有申报企业都是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会帮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力争取,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推荐。”
对企业的办事人员,无论职务高低,史哲生都是笑脸相迎、热情解答。企业咨询一件事情,他总能帮企业解决一连串相关问题。比如企业咨询其产品是否需要办理3C认证,他不仅会告诉企业是否需要办,而且告诉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准备的材料、何处办理、办理程序等相关内容,让企业明确知道下一步如何去做,真正做到了企业的问题到我为止。他主动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服务的精神换来了企业的满意和赞扬,得到的是企业对质监部门的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