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向全系统下发通知,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行动,一场旨在探索建立健全民生计量工作长效机制的行动正在全国各地展开。
近日,在浙江海宁市召开了浙江省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推广工作现场会。会上,海宁市质监局有关开展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参会代表们的一致认可。目前,各地质监局都在“四统一”工作中思考着适合当地实际的特色做法。如何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如何发挥市场主办者的主体作用?如何建立“四统一”工作的长效管理体制?或许,海宁市的做法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破解难题的启示。
政府推动支持是重要保障
海宁市作为浙江省首批试点县(市)之一,先行开展了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推广试点工作。目前,两家试点集贸市场的224台电子计价秤已统一配备到位、统一强制检定并登记造册;集贸市场在用衡器统一配备和统一检定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四统一”计量管理制度体系、民生计量长效工作机制已逐步建立完善,市场诚信经营和市民计量意识普遍提高,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
在谈到启示和体会时,海宁市质监局计量处有关负责人认为,政府的推动和支持是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海宁市政府高度重视“四统一”推广试点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的“民生工程”加以总体推进,在市政府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出台鼓励政策,协调部门通力合作,为“四统一”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政策、经费、人员保障,从而确保了推广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据介绍,今年,海宁市政府继续加大了计量公共财政保障力度,落实财政经费260万元,其中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推广试点日常工作经费3万元、全市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强制检定经费14万元、宣传教育培训经费3万元。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又专门以政府名义下发《海宁市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试点工作方案》,方案中再次明确了政府对“四统一”工作的经费支持:经统一招标采购、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照计量器具配备费用的50%对市场主办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点评:“四统一”工作涉及部门复杂,需要公共财政给予大力支持。如何获得当地政府在政策、人员,特别是经费方面的支持是许多地方质监局都在努力争取的一项重要工作。像海宁这样将“四统一”推广试点工作纳入政府的“民生工程”加以总体推进,从而获得政府层面的种种支持,或许不失为一种有效举措。
落实市场主办者主体责任是关键
“四统一”推广工作,政府支持、部门推动、镇(街道)配合是重要基础,但落实市场主办者的主体责任却是整个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然而,由于市场主办者缺乏推进“四统一”工作的直接动力,他们更关注市场管理费用带来的实际利益,所以如何调动主办者实行“四统一”的积极性是各地质监局遇到的一大难题。
海宁市在推动“四统一”工作中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于是,他们在整个试点工作中弱化行政强制色彩,特别注意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主办者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实践证明,尊重不同市场、不同经营项目、不同摊户的实际情况,实行因“市”制宜、因“摊”制宜、因人制宜的分类指导,可以吸引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对“四统一”工作的更大兴趣和关注,从而推动他们主动参与和配合试点工作。
比如,在确定试点市场环节不搞行政强制,不搞拔苗助长,通过三个“意”的结合,以渐进的方式统一试点各方主体的思想和行动。一方面,尊重集贸市场经营户“意愿”,宣传“四统一”相关奖励政策,动员市场经营户提高对实施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把握集贸市场主办者“意向”,设计有效载体,以鼓励争创“诚信计量集贸市场”为抓手,引导集贸市场主体积极争取“四统一”管理示范点,增强集贸市场主办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一方面,听取主管部门“意见”,召开“四统一”工作协调会议,围绕有实施“四统一”试点意向的7家集贸市场,由集贸市场主管部门工商局及其下属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形成试点市场推荐意见,综合确定软硬件建设较好的市区城西农贸市场和南苑菜场两个集贸市场作为“四统一”推广试点单位。
实践证明,通过三个“意”确定的试点市场的主办者通常都对试点工作有着较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了让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加大对“四统一”工作的了解,海宁市质监局还特别组织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代表全程参与“四统一”各环节工作。该局曾组织试点市场有关人员先后赴江苏张家港、上海松江学习,增强对“四统一”管理的感性认识,在借鉴吸收沪苏两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适合海宁实际的“四统一”管理办法和措施;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代表还参观考察了电子计价秤生产厂家,实地了解厂家市场信誉、技术能力、售后服务、价格样式,共同为产品推选把关;根据考察掌握的情况,市场有关负责人还与质监局工作人员一起,共同赴厂家进行选型定购。
点评:全面深入的参与让主办者和经营户对“四统一”工作有了更切身的感受,让他们渐渐地由被动参与者变成了主动参与者,让“要我‘统一’”变成了“我要‘统一’”。观念思想的转变无疑对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注重长效管理是根本目的
“四统一”既是目标,也是一个过程。如何让“四统一”不流于形式,得到真正长效落实,海宁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
首先是全面的制度建设。《海宁市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试点工作方案》不仅对试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工作步骤、使用管理规范等提出了非常具体详细的要求,而且还要求各责任单位与集贸市场签订“四统一”管理目标责任书。为了强化制度落实,海宁市质监局指导帮助试点集贸市场建立健全了诚信计量承诺制度、计量投诉处理制度、计量不足先行赔偿制度等一系列计量管理制度,并将试点集贸市场落实计量管理制度情况作为“四统一”验收重要项目之一,努力确保“四统一”管理落实到位,并实现长效。
在强调制度建设的同时,海宁市还特别注意将制度的强制性与执行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比如,在“统一轮换”环节,海宁市质监局就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差异性,不搞“一刀切”。一方面,要求市场主办者结合一年一次的摊位招投标,对电子计价秤进行统一轮换;另一方面,按照经营项目和电子计价秤使用频次的不同,在各经营区域内确定不同的轮换周期,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
点评: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主办者思想观念、群众的生活习惯不一样,“四统一”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海宁的做法充分说明,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健全制度的保障下,将强制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让“四统一”试点更适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实现长效管理,从而具有更强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