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19日正式颁布实施。据悉,这是省内首次采用量化标准对旅行社进行评等定级。
据悉,该《规范》旨在树立旅行社“诚信经营”品牌,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适用于哈尔滨市内依据《旅行社条例》设立的旅行社。《规范》从旅行社经营业绩、营业条件、综合管理、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等方面对旅行社质量信誉进行全面考核与评价。考评分为三个等级,最低为3A级,最高为5A级。等级越高,表示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水平、信用程度越高。满分为105分,其中附加奖励分5分,个别条款实行倒扣分;总得分90分以上为5A级旅行社;总得分80分~89分为4A级旅行社;总得分70分~79分为3A级旅行社。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实行动态化管理,不搞终身制。在安全、质量上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旅行社一经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经查属实,旅行社质量等级将受到降级或取消等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