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盐田口岸进境2010年首批南非新鲜夏橙。该批鲜橙共1600纸箱,23680千克,货值21600美元。盐田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南非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规定对其实施检验检疫,发现其冷处理不符合要求,经深圳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同意,决定对该批鲜橙实施退运处理。
这是深圳口岸自南非进口新鲜夏橙以来首次因判定冷处理不合格而进行退运处理。据了解,《南非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于2006年6月经国家质检总局修订实施。根据该要求,盐田检验检疫局在确定该报检单位的报检资格之后,首先确认该批夏橙的出口国官方植检证书合格有效,之后进一步确认其《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由南非农业部(DOA)官方检疫官员签字盖章的“果温探针校正记录”正本等单证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结果均符合要求,才受理报检。
在现场查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在核对集装箱的箱号、封识、包装箱上注明的产地、果园、包装厂及“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文标识之后,进一步检查果温探针安插位置,同时对果温探针进行校正检查,最后采取多点抽样查验,并按规定抽取样品送往检测中心。现场查验中未发现虫孔、变色、凹陷、突起等危害状异常。
由于《南非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针对冷处理温度记录要求:任何一个果温探针温度记录均应达到-0.6℃或以下,并连续24天或以上。如果温度超过0℃,则冷处理无效。盐田检验检疫局现场工作人员针对船运公司下载的冷处理温度记录进行核查,发现:一、二号果温探针冷处理温度记录符合要求,而三号果温探针冷处理温度记录显示其随航冷处理过程中温度曾达到零度以上,不符合《南非柑橘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故判定此冷处理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