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发布《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T 234-2010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