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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盲目信任“代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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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图便捷,往往会导致事倍功半;利益驱使,常常能诱发违法犯罪。如今,在检验检疫领域,活跃着一批特殊的“代办员”,他们专门以为出口企业代办报检手续为业。简单的交易,盲目的管理让部分企业有苦难言。

  近日,绍兴检验检疫局就连续查出“代办员”冒用报检单位名义,帮助其他企业报检的违法行为。其中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0万美元。

  吴某系绍兴多家报检企业的“代办员”,通过为企业准备报检资料、办理报检手续向企业收取代办费。吴某的客户,某纺织品公司未纳入电子监管,抽批检验率较高。吴某在代办过程中,为尽快取得换证凭单,妄想以“高效服务”揽住长期代办业务,遂擅自冒用其代办的另一家纺织品公司名义,向绍兴检验检疫局办理报检手续。凭借该公司享有的电子监管便利,吴某顺利取得了换证凭单。案发后,调查人员赴被害公司进行调查时,其公司负责人才知道公司名义被冒用,还多出了几份本不存在的报检单。

  据了解,现在许多企业都有找“代办员”办理检验检疫手续的情况,而且存在着严重的管理漏洞。报检企业急功近利,盲目信任“代办员”,往往对其提供的资料不审核即予以盖章,有的甚至将报检专用章以及多份加盖公章的空白文书交给“代办员”保管。实质上,一些“代办员”因不属企业职工,责任意识不强,为追求取证速度,提高“服务质量”,常常采取违规手段骗取检验检疫单证,比如通过异地买单、飞单方式逃避产地检验。更严重的是,因这些行为都是“代办员”以报检企业的名义来操作的,所以报检企业必须为“代办员”的违法行为“埋单”。

  为此,绍兴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报检企业,要引以为戒,一方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由本单位专人办理报检手续;另一方面要对报检资料进行仔细审查,规范公章、报检专用章以及盖章空白文书的使用与管理,同时还应定期核对本单位的报检批次。

作者:朱建阳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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