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消费者王女士花59.8万元在南京某进口品牌4S店购车,在王女士准备签订购车合同时,销售小姐却说要加价1万元,并且说,全国都如此,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订车,都必须加价1万元。如果不加1万元,提车时间说不好,有可能无限期的等下去。
王女士仔细看了购车合同,上面明确地写着:车价60.8万元,其中10万元是定金,并没提加价1万元是干什么的。销售小姐的回答是,既然能够买得起60万元的奔驰,也不会在乎这1万元。无奈的王女士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
经调查,4S店的回答是,这是一款2009年的新车,全球同步上市,产量有限,每个月只分配给4S店2~3辆,但是每月需求是20~30辆,那么面对如此多的消费者,只好略微加价售车。加价是根据货源来确定的,全国货源就这么多,销售肯定要加价。
对于加价问题各界反应不一。
物价部门专家认为:任何商品和服务都必须明码标价、公示,消费者按照标价进行交易,销售价格不能高于此标价,但是具体到汽车销售问题,汽车销售市场是放开的,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价格指导,并且物价部门从来没有接到过加价售车的投诉。
法律界人士表示,判断加价售车是否合法,关键看合同。如果在购车之前,经销商明确告知加价1万,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加价1万的合同,那么不存在欺诈行为,即为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合法售车。加价看似商家的行为不合理,但却不违法,加价是商家的权利,不买也是消费者的权利。如果这是行业内惯例的话,打这样的官司很有意义,但有难度,有些行业习惯并不符合法理,但法律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赢了的话,可能会改变这一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