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清原县林下参人工栽培标准化示范区顺利通过了辽宁省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第二考核验收组的验收。抚顺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副局长孟侠,清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军参加了验收会。
考核验收组深入到湾甸子镇湾甸子村林下参人工栽培标准化示范区进行了实地考察,详细听取了清原县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考核。考核组认为:清原县林下参人工栽培标准化示范区标准体系健全,培训和示范效果突出,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工作有创新,带动工作强劲,示范区通过考核验收。
清原县林下参栽培已近20年,是率先实现林下参人工栽培的地区之一。2007年5月,清原县申报了林下参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建设,目前,全县800余户农民种植了林下参,种植面积2.1万公顷,比示范前的7000公顷增加了1.4万公顷。12年后,可实现产值25亿元,3万余参农人均可增收7.8万元。
示范项目建设改变了人工种植园参带来的水土流失、森林破坏等问题,为全县林下参开发探索了经验,同时为加快林下参产业化步伐,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一县一品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