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农村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9-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3.0.2、3.0.4、3.0.9、3.0.13、5.0.5、5.0.11、5.0.13、6.1.12、6.2.1(2)、6.2.2(3)、6.3.2(1、4)、6.4.1、6.4.2、6.4.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同时废止。
《农村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