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2.1、4.2.2、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同时废止。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