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此事已经进入一种扑朔迷离的状态。如果央视曝光的真实性得以行政确认,那么,“欧典”不啻制造了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黑色幽默。也正基于此,舆论对工商、质检、环保以及中消协、播出“欧典”广告的媒体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质疑,甚至要求道歉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但在笔者看来,现在并不应该去急于问责,而应首先期待获取一个科学严谨的调查结果。
由此笔者想到了美国环保局对“特富龙事件”的调查。众所周知,从2004年7月8日《华尔街日报》爆出特富龙产品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一直到今年2月15日得出一致结论“对人类很可能致癌”,美国环保局对杜邦公司生产的特富龙系列产品“穷追猛打”。此前,美国环保局指控杜邦公司对特富龙化学原料潜在危害性一直藏匿不报、拒绝公开对饮用水源的污染、隐瞒怀孕女工及腹中胎儿受到的影响等,迫使杜邦公司支付1025万美元罚款,并出资625万美元用于相关环保项目。
对待“源于德国”的“欧典”“藏匿不报”的调查,只是品牌、产地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调查,虽然没有调查特富龙那么复杂,但是需要有关部门对调查持同样刨根问底的工作态度和科学严谨的工作精神。如果行政调查显示,“欧典”委实进行了长达7年的“商业欺诈”,我们不但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还要反思我们的制度和监管实践中的漏洞,反思对“洋品牌”的“优先信任”甚至非理性追捧,并借此做自身纠正。而反思和纠正,本身即是一种道歉。所以,向公众尽早提供一份真实、全面、权威的调查报告,才是解决“欧典事件”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