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该法案对在美国供应、销售或制造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刨花板等复合木制品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甲醛释放标准。新法案规定的甲醛释放标准较现行标准大幅提高,同时也显著高于目前我国及世界各国的通行标准。以刨花板为例,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是参照欧盟的限量标准制定的,最高标准E1规定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9mg/100g,而美国新法案规定的刨花板甲醛释放量为不得超过0.09ppm,整整高出我国标准1000倍。该法案将于2011年1月3日正式生效,并于今后两年内逐步实施,其实施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前颁布,进口条例也将同时进行修订,届时进口木制品将全部按照新法案之规定进行检验。
此次美国出台甲醛限量新法规,将对我国家具等木制品出口造成较大影响,根据检验检疫部门的抽检数据,目前我国再生板材除少数已通过美国加州CARB认证的产品外,大多数产品都不能满足美国新法规的要求。为有效应对新法规对我国木制品出口的影响,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深入研究分析美国新法案的相关内容,对新法案中规定的各类不同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和实施期限要准确把握,科学调整出口产品种类和生产计划,同时密切关注其他国家可能采取的跟进措施;应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出口木制品有毒有害物质自检自控体系;加强对原辅料的管理,尽快建立健全合格原辅料供应商评定制度和原辅料采购验证制度,尽量使用已经通过CARB认证企业的原辅料或零甲醛释放量的再生板材,确保原辅料质量安全;积极拓展国内外营销渠道,开发新的国际市场,及时与国外客户沟通,完善合同(或信用证)条款,明确双方责任,避免造成损失。
此外,检验检疫部门应积极开展对美国新法案甲醛释放量检测标准、方法的研究,确保甲醛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帮助企业掌握相关检测方法,提高自检自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