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加工企业抽样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贯彻宣传实施工作,确保2010年度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规范仪器化公证检验样品管理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维检验局高度重视,从2010年7月2日至8月5日,为全疆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企业举办了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加工企业样品管理人员培训班。
为使贯彻宣传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新疆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要求全疆纤检系统要切实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好辖区企业的督导工作,同时还将新办法的贯彻宣传培训工作作为自治区发改委、兵团发改委和自治区纤检局对棉花加工技改企业审核验收的条件之一。
培训工作开始前,新疆纤检局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了摸底调研、资料翻译工作,印制了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加工企业样品管理人员培训教材。针对新疆实际情况,为减轻企业负担,培训班采取深入全疆各地州进行培训的方式,在授课方式上也采取了民语和汉语两种授课方式,并选派全疆的技术骨干承担授课任务。在实际培训工作中,培训班不仅就新的《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加工企业抽样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同时还就企业所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答复。参加培训的企业纷纷反映,此次次培训及时而富有成效,从专业技术、法律知识和新技术的掌握等方面为棉花收加企业今年开展仪器化公证检验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帮助。
截至目前,新疆已圆满完成了对全疆1700名样品管理人员的宣贯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