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回顾与展望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质监局党组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全省质监部门开展的“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于企业的需要、服务于人民的健康安全”的“三服务”工作方针,使全省质监部门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企业、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不断提升,使质监事业的发展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力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5年来,广东深入开展的质量兴市活动,已经营造出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全省有14个地级以上市、80个县(市、区)、26个镇、42个行业和13个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开展了质量兴市、兴县、兴镇、兴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在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公报中,2008年广东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以87.26分首次跃居全国第一,表明全省的制造业己具有相对较强的质量水平和发展能力优势。
推进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5年来,全省质监部门紧贴地方经济建设,积极配合全省实施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国家质检中心等技术机构建设,得到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立项、资金筹措、建设用地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全省质监系统共获批国家级质检中心37个,省级质检站149个,31个专业镇、产业集群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广东构建起了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支撑,以省级质检站为基础的技术机构检验网络,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目前,广东省质监局正在全省开展“从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从管产品向管企业转变;从面面俱到向突出重点转变;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变;从技术机构检测能力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变”等“五个转变”活动。
要实现“五个转变”,就要在新形势和新任务下,建立以依靠政府、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大质量工作机制。一方面,发挥政府对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的作用,全面开展质量强省活动,把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力争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以及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另一方面,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促进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此同时,改进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措施,建立质量信用等级登记和信息发布机制,并完善质量状况分析制度。
佛山——
创建“大质量”工作机制,探索宏观质量管理新途径
在城市发展步入后工业化时期的关键阶段,以宏观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大质量”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佛山市质监局紧紧围绕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提高“五个转变”执行力,将质监工作融入到提升“大质量”、服务“大质量”的主战场中,更加充分彰显了质监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重要作用。
以政府为主导推动建立“大质量”责任体系。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大力推动政府加强对质监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在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监管等重要领域实行质量状况和安全形势定期分析汇报制度,向市、区两级政府报送年度、双月、季度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2009年以来,佛山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专题调研质监工作和到质监部门听取汇报、指导工作达10多次。在技术标准、名牌、食品检验和技术机构建设等方面建立起以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两级政府对质监工作的关注度、认同度、支持度大幅提升。
以监督管理为切入点提高“大质量”把关能力。一是建立和完善生产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加强重点产品监管。对不符合基本条件、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企业,将行政处罚力度提到吊销相关证照的高度。二是推行警示曝光制度,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实施“质量警示、红牌警告和媒体曝光”制度,向社会公布37家企业质量抽查结果,对53家质量较差企业发出红牌警告。三是组织召开重点产品质量与技术创新联席会议。明确以质监部门、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作为成员,建立三方互动机制,推进质量振兴、推动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升级转型步伐。
以品牌和标准为引领提升“大质量”总体水平。一是召开由市经贸、统计、环保、国税、地税等部门领导以及115名企业代表参加的全市名牌带动战略工作总结大会,组织全市家电、建材、化工、纺织等20多个行业的中国名牌和省名牌企业共204名代表分批召开座谈会,以行业为纽带指导推动名牌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名牌工作影响力不断增强。二是向纵深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大力加强高端技术标准的研制与推广,鼓励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将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高端标准的制修订。近年来,全市累计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430多项、行业标准200多项;批准落户佛山市的全国TC/SC/WG秘书处数量为13个。通过品牌与标准化工作的深层渗透,一方面加速提升了产品质量水平,不断夯实了微观质量基础;另一方面在全社会营造出重质量、重品牌、重标准良好氛围,推动了宏观质量管理,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中山——
积极探索预警机制建设
中山是特种设备大市,共有特种设备4万多台(套),气瓶126万多只,涉及行业多,分布范围广,且总量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该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人均监管特种设备数量已超过5000台(套)。为有效缓解这一突出矛盾,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近年来,中山市质监局积极探索预警机制建设,努力实现特种设备监管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变,取得明显成效,该市已连续4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特种设备事故亡人控制指标任务。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考核机制。推动中山市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镇区政府政绩考核,并列入各镇区政府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为配合考核机制的运行,该局每季度主动向市政府书面汇报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各镇区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着力加强分析预警,并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和检验率等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向各镇区通报。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极大地调动了镇区政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镇区政府普遍加强了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主动和质监部门联系,商讨如何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有效扭转了以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由质监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目前,全市24个镇区都配备了两名以上专职特种设备监察员,监管网络遍布镇区各地,监管力量大大增强。尤其是小榄镇政府更是在全镇15个社区都建立了质监工作站,全部配备安全巡查员和专用摩托车,将监管触角延伸至社区,监管的盲区盲点进一步消除。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动机制。一是与政府联动。主动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充分借助地方政府的综合监管职能,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成为中山市政府每季度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也成为每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检查内容。二是与部门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实行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如联合水利部门开展全市砂石堆放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并共同建立制度,将特种设备证件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作为砂石堆放场经营权投标的必要条件;联合建设部门开展气瓶充装站专项检查;联合旅游、安监、园林等部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检查等。目前,全市已逐步形成由质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合督察,企业自查,镇政府巡查,媒体宣传的全方位监管模式。三是内部联动。建立监察、法规、检验、稽查执法等系统内各部门及镇区分局、质监办齐抓共管特种设备安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大大提高了隐患排查、治理的效率。
建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机制。一是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管理“标杆”企业创建工作。制定《中山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制》和《特种设备达标细则》,组织召开创建“标杆”企业工作会议,深入企业指导开展创建工作,帮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目前,全市已有特种设备管理“标杆”企业30家。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组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三是主动在重点工程、重大装备制造、产业转移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开展特种设备靠前服务,先后派工作人员到7个大型重点项目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管理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每次行动有通知、有方案、有行动、有总结,确保整治效果。五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实施事故预警和情况通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建立特种设备科学监管机制。一是升级、完善气瓶管理软件,提高气瓶监管水平。对全市气瓶充装单位进行走访,在充分了解、总结原有气瓶管理软件存在的不足之后,与相关计算机技术服务公司合作,对原有软件在状态管理、动态管理、检验模式及数据导入与备份等多方面进行了升级、完善,气瓶监管的效率大幅提高。二是提高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水平。制定《中山市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证后监督检查评分表》,从企业基本条件、专项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技术档案等各方面对企业的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分考核,提高证后监管的科学性。三是实行分类动态监管。将全市排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根据其危险程度划分为绿、黄、红3个等级。根据不同的安全隐患级别,科学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查处,提高监管的针对性。
茂名——
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茂名市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城市,是全国最大的炼化一体化基地。该市登记在册的特种设备11910台,其中,重点监控设备801台,压力管道约2100千米,气瓶85万个,气体充装站52个,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为此,茂名市质监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做好事前预防,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多方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为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该局党组高度重视,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多次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测企业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先后制定了《茂名市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茂名市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使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有章可循。同时,根据各类企业特点制定了验收标准,对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安全责任、义务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范化要求等方面进行逐项细化和量化。
抓好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责任意识,营造社会氛围。该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清、认识不足的问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召开全市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会议,使企业进一步明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邀请有关专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三是依托乡镇政府、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教育,围绕“学法规、明责任、抓落实”展开讨论,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进一步明确企业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四是与1300多家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责任承诺书》,把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责任进一步明细化。
抓好试点和推广,以点带面逐步推动企业落实责任。根据该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该局在石油化工、气瓶充装、机械制造、建材、造纸等行业选取了120家中小企业作为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试点,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一是深入企业抓落实。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专家现场指导等形式,推动试点企业在设备档案、运行管理、设备维保及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规范操作。二是对试点企业进行抽查验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企业进行验收,巩固和保证效果。三是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将做得最好的企业树为“标杆”企业,分区、分行业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到“标杆”企业学习参观、交流。
抓好服务和质量,帮扶指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该局充分发挥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作用,切实为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水平和企业的硬件建设,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
抓好监察和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该局以安全监察和稽查执法为抓手,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监察人员定期深入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二是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与开展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特种设备登记注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相继开展了气瓶、蒸压釜、锅炉和起重机械等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及时治理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315项,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落实。
肇庆——
四条途径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四大问题
近年来,随着肇庆经济快速发展,全市特种设备数量增长迅猛,目前登记在册已达14000多台(套),另有120多万只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由于大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属中小企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人员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特别是一些新办项目和新上企业的特种设备普遍存在不告知、不登记、违规安装、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安全问题,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和挑战。鉴于此,肇庆市质监局从监督和服务入手,实行两手抓,切实解决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不了解、不胜任、不落实的问题,有效推动企业讲安全、重安全、抓安全,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依靠宣传和培训,解决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该局在安全监察工作中发现,导致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最主要原因是企业缺乏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对非法设备和非法使用导致的不良后果认识不清。为此,肇庆市质监局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一是利用好“3.15”、“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深入学校、企业、社区、景区、广场等场所现场派发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特种设备办事指南、宣传画册等资料,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强化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的宣传。二是利用肇庆市纪委举办的“行风热线”专栏节目,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与市民听众直接沟通交流,现场开展执法,加深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度。三是开办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免费培训班,宣讲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管理知识,讲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案例,并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四是与96家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承诺书》,并且发动和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制定了《肇庆市电梯维保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明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依靠政府推动,解决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难的问题。对于一些涉及行业性、区域性或数量多、情况复杂、监管难度大、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难的重大问题,肇庆市质监局积极向地方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纳入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中,形成“政府推动”的格局,使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有效地化解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难的问题。一是利用肇庆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平台,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陶瓷行业水煤气发生炉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议题》、《关于发挥乡镇一级政府力量打击违法改造液化石油气“螺丝瓶”行为的议题》等调研报告,反映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提出建议。议题和报告均得到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成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二是借助政府的力量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肇庆市安委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责令陶瓷生产企业限期整改违规使用水煤气发生炉行为的通知》、《印发<肇庆市打击违法改造液化石油气“螺丝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有效地推动了各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强与公安、安监、消防、市政、物价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通过行政执法迫使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依靠主动帮扶,解决企业不知道如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问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与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程度的高低紧密相关。在日常安全生产中,一些企业不知道如何履行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为此,肇庆市质监局主动加强帮扶和服务,从三方面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提前介入广贺高速公路、南广铁路以及封开华润水泥等省、市重大建设项目,派发《肇庆市新办企业新上项目办理质量技术监督业务须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手册》以及安全使用规范等资料,指导企业办理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等环节的相关手续,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让企业进一步了解、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内容、责任和义务,帮助企业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础。二是出台了《肇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杆”企业规范》、《肇庆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试行)》和《肇庆市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对安全主体责任、安全技术档案、制度管理、设备管理(登记、使用、维护、检验)、人员管理、故障和事故记录、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使企业明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变为主动落实责任。三是对列入省、市管理口径的282台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实行“信息卡”管理模式,要求企业把载有设备名称、型号、下次检验日期、安全管理责任人等相关信息的“信息卡”悬挂在设备上,便于企业加强设备的日常自我检查,落实报检义务。
依靠监察执法,解决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常常出现落实不到位、落实不了的问题,肇庆市质监局综合运用日常监察、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等手段,开展查责任落实、查安全隐患、查违法行为的“三查”活动,推动企业把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资金投入、应急救援和设备管理等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超期未检设备,超温超压、带故障运行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对短期不能消除隐患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