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龙井市质监局强化组织领导,针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群体分布广、监管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抓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明法懂规,从法规上抓食品安全。定期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宣讲、讨论,找差距明方向定措施,增强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的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认清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对企业发展前景的重大影响。
二是严格制度,从过程上抓食品安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等。狠抓食品检验制度的落实,未检或待检产品不出厂。
三是落实责任,从职责上抓食品安全。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生产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加强督导,从细节上抓食品安全。定期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厂区卫生、产品出厂等进行全方位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加强食品生产原料配比上的监督检查。
五是畅通信息,从舆论上抓食品安全。重视媒体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独特作用,对各界媒体发现的、反馈的、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一查到底。与媒体组织和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
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提高了龙井市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完善了食品监管体系,使食品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