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镇检查井盖技术规范>申请备案的函》(建标函[2010]558号)。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75-2010。其中,同意将第4.1、4.2、5.3.2、5.3.3、5.3.4、5.3.5、5.4.1、5.4.2、5.5、5.6.1、5.6.2、8.1、9.1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安徽省《城镇检查井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