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申请天津市<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广场防滑技术标准>的备案函》(建科教便函[2010]24号)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71-2010。其中,同意将第5.0.3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广场防滑技术标准》地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