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新生产金浩茶籽油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8月25日, 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对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浩公司)8月份生产的茶籽油进行抽检,样品全部合格。这份合格的检验报告,距2月14日该公司被江苏省产品监督检验院检出茶籽油产品苯并(a)芘含量超标过去了198天。

  2月18日,湖南省质监局在金浩公司库存的茶籽油产品中,通过抽样检验,查出9批次产品苯并(a)芘含量超标。其中最高超标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限定值的3倍。苯并(a)芘是一种已发现的200多种多环芳烃中最主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苯并(a)芘列入2A类致癌物。

  发现问题产品后,湖南省质监局当即决定立案查处,向金浩公司下达了《产品质量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关于责令尽快彻底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紧急通知》,封存了库存22361.1公斤问题产品,责令金浩公司停产整顿,召回问题产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金浩公司随即从该公司长沙、永州仓库、30家超市和200多家卖场召回问题产品11151.55公斤。

  为尽快解决茶籽油中苯并(a)芘超标问题,湖南省质监部门成立专家组,对茶籽油生产各工艺环节进行调研。据了解,茶籽油生产工艺分为传统的压榨法和新型浸出法。浸出法的发展历程在我国只有十多年,提纯工艺在技术上不是十分成熟。这次金浩公司出现的问题产品均为浸出法生产的产品。为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湖南省政府立即拨出专项资金,由省质监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攻关。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专家组对浸出法生产工艺中的提纯工序进行了反复研究试验,找到了降低茶籽油中苯并(a)芘含量的有效工艺,能够使茶籽油产品中苯并(a)芘含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目前,金浩公司仍在继续召回问题产品,并在其网站发布了《致广大消费者的致歉信》,对未及时公开不合格产品批次、召回过程未通知到位,以及由此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的困惑与不安致歉,并表示如因召回疏漏,消费者还有问题产品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退货或换货。5月中旬,在湖南省质监局的帮助下,金浩公司采用了新工艺,在此之后生产的茶籽油连续3个月抽样检查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湖南省质监局负责人表示,质监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强化原材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 增加对茶籽油等食用植物油抽样检验的频次和覆盖面,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可靠的食用油。

作者:王融国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