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气象行业标准《气候季节划分》审查会。该标准由国家气候中心气候应用与服务室承担起草,制定了气候季节的界定指标和计算方法以及气候季节出现早晚和季节长短异常等级和命名等内容。
气候季节对各行业以及人们生活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农业生产尤其至关重要。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差异大,制定统一和科学的气候季节划分标准以及季节出现早晚和长短的等级指标,对规范相关业务和气象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中国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翟盘茂副院长担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来自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预报与网络司,中国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国家气候中心、国家气象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湖北省气象局的13位专家担任审查委员。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起草小组所做的编写说明和标准征求意见处理情况,并对该标准的条文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质疑,一致认为:该标准在国家级和省级气象部门实际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并借鉴了其他标准的经验及相关研究成果,规范了全国气候季节的划分指标,技术方法先进、内容翔实、全面,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便于在业务、科研和服务工作中应用。该标准对气候季节的监测、评价、预测与服务等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该标准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