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以竞争上岗方式,公开选拔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内容如下:
国质检党组发〔2006〕20号
关于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经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国质检系统内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
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总局制定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各有关单位。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报名。
二〇〇六年三月六日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加强质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精神,经总局党组研究决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职位在全国质检系统内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产生。为确保这次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总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竞争上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竞争职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1人
三、选拔范围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机关各司局、总局各直属、挂靠单位、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内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以报名。
四、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与资格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2.参加竞争的人员应当熟悉标准化业务,有较强的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正厅局级领导干部或任副厅局级领导职务满二年,京外干部年龄不超过50岁。
3.对于工作实绩突出,德才表现优秀,任副厅局级领导职务不满二年的年轻干部,经组织推荐可以破格报名。
五、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总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承办具体有关工作。
1.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支树平 副组长:蒲长城 刘平均
成员:张沁荣 张玉宽 郭瑞林 徐素华 王步步
2.成立总局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简称“竞争办”)。
主任:王步步 成员:谷保中 钟莉
办公地点设在总局人事司,负责组织实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10-82261802 82260227(传真)
电子邮件:gubz@aqsiq.gov.cn
六、实施步骤
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群众评价、组织考察、任职等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分、面试分和群众评价分3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40%,群众评价分占20%。对竞争者实行分阶段遴选的办法。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制定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国质检系统内公布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符合参加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的方式报名。总局竞争办按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名参加竞争人数少于3人时,则取消此次竞争上岗。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由竞争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工作由面试考官小组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有关领导及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
5.群众评价。在面试的同时,设听众席,请有关单位及部门的同志参加,并对参加面试人员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群众评价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及群众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本人。
6.组织考察。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对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群众评价各个环节的成绩综合评价后,由总局党组研究择优确定2-3名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考察工作由竞争办组织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方式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
7.任职。总局党组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成绩、群众评价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总局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七、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八、纪律与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进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面试考官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竞争上岗工作在中纪委、监察部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
九、本实施方案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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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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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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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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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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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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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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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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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试 外语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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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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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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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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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及任 现职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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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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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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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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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机关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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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签名: 填表日期:
附件2:
竞争上岗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备 注 |
3月6日 |
公布《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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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至15日 |
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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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
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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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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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 |
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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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
面试及群众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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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至4月7日 |
总局党组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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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至15日 |
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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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至21日 |
总局党组确定拟任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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