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淘汰落后产能,近日,国家认监委结合18个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2087家企业名单,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各认证机构发出通知,就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认证认可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战略决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认证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关于节能减排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好认证认可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各机构要主动了解和密切关注后续相关政策和信息,根据国家工业、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完善认证实施程序。
国家认监委要求,各认证机构要对照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准确识别出各自的获证企业,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了解有关情况。若认证证书或标志覆盖的范围在18个重点工业行业之列,认证机构要在2010年9月底公告企业完成落后产能关停前,对涉及的获证企业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做出相应处理。相关企业未完成关停任务前,任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认证服务。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企业重新申请认证业务时,认证机构依据实际情况在保证符合认证基本规范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认证流程,减轻企业负担。
认监委同时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要结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应领域的认可规范要求,严格技术能力评价,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在涉及落后产能集中的领域要适当增加对于认证机构关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机构相关能力及措施的认可要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各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从业机构总结交流有益经验,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协助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公告企业认证工作。
国家认监委将适时开展对此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