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质监局近日对全县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为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掺加嫩肉剂,是否落实了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等。该局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及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核查中。如发现使用具有嫩肉功能的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立即查清其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部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对无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复合食品添加剂一律不准使用。
据执法人员介绍,嫩肉剂有效成分是木瓜蛋白酶、淀粉和食盐等,木瓜蛋白酶负责把肉中的蛋白质分解,而淀粉的作用跟传统烹饪中的“挂芡”一样,淀粉附着在肉的表面,在加热过程中变性交联,形成一层薄膜包在肉的表面,减少肉中水的流失,起到让肉“嫩滑”的作用。目前,科学研究和病例统计结果还没有明确表明嫩肉剂是否会对人身害。质监工作人员提示消费者,在自己烹饪肉类食品时最好不要使用嫩肉剂,在采购肉制品时,仔细查看配料,按照自己的喜好认真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