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节能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质监局结合“质量提升”活动,对市区三家家用电器商场所经销的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热水炉、电磁炉、电风扇、电饭锅、冷水机、房间空气调节器、空调、荧光灯等,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产品进行了大检查。一是检查产品是否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能效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 ; 二是检查标实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家电下乡中标型号产品是否满足能效 3 级以上的中标要求)、产品是否符合标注的能效等级等。执法人员对经销不合格产品的业主给以当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