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质监局“12365”质监热线反映一些地方的瓶(桶)装饮用水存在质量问题。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规范饮用水生产市场,邹平县质监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生产饮用水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桶装饮用水获证企业进行检查。在企业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对企业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一查生产设备是否持续满足生产的必备条件。
二查企业环境卫生是否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重点检查水桶及桶盖的清洗、消毒环节。查看是否存在水桶及桶盖不清洗、不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彻底的现象,是否存在用自来水、井水、江河水等直接灌装或简单处理灌装饮用水的行为;对不能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查企业是否具备自检能力以及出厂检验执行情况,检验设备能否满足自检的基本要求,不具备自检能力的有没有开展委托检验。
四查水桶质量,如发现使用废旧塑料、医用废旧塑料等劣质原料制成水桶的违法行为,要追查其生产源头,依法查处。
五查食品添加物质使用情况,看其一承诺两台帐的落实情况。
六查产品包装标识,严查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在对小作坊的检查过程中,除检查上述内容外,还要查看其销货记录,看是否存在超出限定区域进行销售的问题。
经过检查,目前邹平县(瓶)桶装饮用水获证企业14家,14家(瓶)桶装饮用水企业全部被列入邹平县2010年监督抽查计划,由邹平县质检所进行检测,目前抽样工作在加紧进行;12家被列入省监督抽查,邹平县质监局已配合山东省质检院对12家企业的产品进行了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