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8月11日下发通知称,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我国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与规范。
工信部指出,我国现有的钢铁企业均需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年内将与环保部等部门共同公示、公布2-3批规范企业名单。其中,对于2009年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的企业中尚不具备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应督促企业补办环评、土地等相应手续;对于落后产能集中的100万吨以下钢企,应迫使其逐步退出钢铁生产。
工信部同时要求各地尽快研究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年底前上报审批。方案应主要包括钢铁企业基本情况、兼并重组规划方案、拟关停、淘汰的落后产能及企业名单等。
通知称,对于已成熟的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个案,由省工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兼并重组方案,报经地方政府同意后,按国办发[2010]34号文件要求,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上报,可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对于近期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的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如首钢重组吉林通钢、天津渤海钢铁集团的组建、山西钢铁企业重组等,要在8月底前将兼并重组方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于中央钢铁企业实施的跨地区或区域内兼并重组,除了仍按原规定报相关部门外,要将重组方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行业管理的角度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审批。
工信部指出,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统筹组织安排所在地钢铁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审查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