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辽宁朝阳飞马车辆设备股份公司报检的1批、658件、货值30996美元的汽车制动鼓,经朝阳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后,发往天津口岸起运,顺利出口埃及。该批货物是在《关于对出口埃及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通知》实施之后,朝阳地区首次受理出口埃及产品装运前检验业务。由于制动鼓属于目录外商品,此次也是该公司产品第一次办理检验检疫业务,企业人员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对相关政策法规都不了解,针对这种情况,朝阳检验检疫局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根据装运前检验监管要求,认真研究产品标准,制定检验方案,确保输埃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