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报道,近日美国一个消费者组织拟把麦当劳告上法庭,指控其利用开心乐园餐玩具诱惑儿童进餐,属于“不正当和欺骗”行为。该组织“威胁”说,如果快餐巨头麦当劳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停止此类活动,那么他们将正式提出诉讼。该组织还声称,麦当劳利用“不正当和欺骗”的市场营销手段,促使孩子总是要求父母带他们去麦当劳。这违反了马萨诸塞、得克萨斯、加利福尼亚、新泽西和华盛顿地区等多州消费者保护法。
闻听这个消息,本人备感激动,远在大洋彼岸的“亲人”啊,终于替我出了一口恶气。我那已上大学的儿子,现在体重超重,断少不了洋快餐的多年“培育”。记得他小时候,总是央告我带他去麦当劳,就是为了凑齐该店出品的一组新式玩具。从孩子的表情看,他对玩具的喜爱超过了汉堡包。由于当时本人觉悟低,未能及时识破利用玩具调动胃口的“阴谋”,终于和洋快餐一起“努力”,把儿子培育成了一名胖子,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苦恼。不过,我诚心诚意地说,麦当劳挖的这个“玩具陷阱”,基本上是成功的。
这场可能发生的官司,为那些喜欢玩“诱惑”的商家提了个醒儿:以后,再拿赠品或“新概念”当做“鱼饵”,很可能惹上不小的麻烦。尤其是那些卖家电赠送“美女保姆”服务的;通过公众人物大嘴巴、将普通药物变成“对各种性功能障碍有显著疗效”的;声称喝他一口水、吃他一片药包治百病的;天天蹲在角落里瞎编新名词、琢磨“大礼包”的——你们今后全都要小心了!的确,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明星的笑脸、“专家”的教诲、令人眩晕的“广告轰炸”,对缺乏专业知识的普通人来说,实在是难以抵御的诱惑。要知道人类的祖先夏娃都被诱惑了,何况咱们只是普通人呢?但让人感到气愤的是,这部分迷恋搞诱惑的商家居然内心坦然,他们大概认为,诱惑算不上是什么“原罪”。本来商场就是一个巨大的“万花筒”,就是个拼智商、验人格的地方,至于您是否具备“抗诱惑”能力,那是您自己的事儿。针对这种糊涂认识,有识之士指出: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缺陷,“商业诱惑”和“商业欺诈”两者之间界限模糊,吸引了许多商家都在这条“河沟”里摸“鱼”。然而,无论如何,诱惑消费这种行为总不那么光明正大。喜欢玩这种手段的人,就像是一伙“心怀叵测”的钓者。尽管我们无法劝阻河里每一条“鱼”别上钩,但还是可以将“垂钓者”的劣迹对外宣布,并树立起一块“此处禁止垂钓”的牌子,最终还市场之“河”清澈透明的本色。
据悉,对可能临头的官司,麦当劳的嘴很硬。一位负责人回应道,他们完全不能认同那些玩具触犯了法律这种说法。他表示,开心乐园餐给顾客带来健康的食物,那些玩具也是质量很好、很安全的。但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以玩具开路,拴住儿童的胃口——说的好听是营销手段,说的不好听就是训练条件反射,让小顾客们逐渐“上瘾”,从此很难摆脱你的产品和服务。对于这类商业“阴谋”,我们或许还没有什么有效的对策,但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要常向“大鱼”、“小鱼”们宣讲商场“纪律”——鱼饵里面藏着鱼钩,吞下去肚子是要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