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检验检疫局在对辖区内多家危险化学品包装使用企业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多批危险化学品存在包装污染现象。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使用鉴定》中明确规定,包装容器表面、内外包装间应清洁,不允许有引起危险的残留物。据了解,该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的危险化学品多为易燃性、毒性、氧化性、腐蚀性物质,如果此类物质残留于产品外包装表面或内外包装之间时,极易产生自燃、腐蚀包装、污染运输环境等危险,特别是纤维圆桶包装表面被易燃物质污染后将存在较高的自燃风险。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危险化学品灌装环境不清洁与灌装操作不规范容易引起运输包装的污染,建议企业把危险化学品灌装过程分为多个工序(如分为初步灌装与后灌装两道工序),避免灌装环境对包装容器引起的直接污染与间接污染,规范灌装各工序实际操作,避免因操作不良引起包装容器污染而造成安全隐患,切实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