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欧盟等地相继为进口电子产品设置“绿标”后,昨天,信息产业部发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防止国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
这份文件规定:“禁止进口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这里有毒有害物主要有六大类: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销售和进口行为,涉及十大类产品,几乎覆盖了整个电子信息领域,具体包括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相关专家表示,欧盟绿色环保指令实施后,我国成为国外商家转移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电子信息产品的首选市场,《办法》将成为阻止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国外电子信息产品向我国市场转移的一道有效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