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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文选登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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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需要标准支持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刘春青

  提要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标准的作用不断扩大,标准对于公共政策的技术支撑作用已得到许多国家的广泛承认。本文对标准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总结了国外其他国家在标准支持公共政策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分析了我国标准支持公共政策现状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建立标准支持公共政策的机制的建议。

  随着标准在国家经济发展中作用的不断增强,标准对于公共政策的支撑作用也愈发凸显。充分发挥标准对公共政策的支撑作用,对于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标准在支撑公共政策方面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如何发挥标准在制定、实施和维护国家公共政策中应有的作用,是事关我国质检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急需纳入质检“十二五”规划之中。

  标准与公共政策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处,二者的目标都是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秩序,但标准与公共政策又是不同的,标准更侧重于“科学性”,而公共政策更强调的是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因此有时单靠标准而无公共政策的支持,标准的作用就难以发挥。单靠公共政策而无标准作为技术保证,公共政策的目标也难以实现。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共政策是方向和目标,标准是遵循方向和实现目标的重要工具。

  在许多国家,标准对公共政策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欧盟、美国、英国在公共政策方面采用标准的研究表明,标准与公共政策的结合,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同时也有利于标准化的健康发展。我国目前在标准支持公共政策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对标准支撑公共政策的认识不足,二是标准对公共政策支撑体系不确定,三是我国采用的普遍性引用法不易于公共政策的实施。

  对我国标准支持公共政策提出的建议:

  制定公共政策采用标准的政策。我国政府应以法律等形式确定我国公共政策中采用标准的政策,通过制定相关的法规推动这一政策的实施,要求和鼓励政府部门制定法规时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为此,有关部门应对现有的公共政策进行分析梳理,对缺乏标准支撑的公共政策制定协调计划,以保证我国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

  规范标准支持公共政策的方法。我国的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参照或引用对其适用的标准,尽量减少普遍性引用标准的这种方法,而应更多地采用注明日期引用和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方法,这两种方法的共同特点是,应列出标准代号、顺序号等,这样便于法律法规的实施。如果没有适用的标准,我国政府部门可以与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协商,委托其制定适用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借鉴欧盟“新方法指令”的方式,在发布法规等公共政策的同时,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专业技术委员会)发出委托书,由其制定支撑公共政策的标准。

  建立公共政策采用标准的激励机制。推动公共政策中采用标准要调动两个积极性,即政府部门采用标准的积极性和标准化主管机构制定相关标准的积极性。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采用标准,应得到奖励;对制定标准或被采用标准的机构,应给予资金支持,包括版权方面的利益等等。

科学规划人力资源管理

浙江省质检院 邓仲云 葛 雁

  提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全面转型升级的时代,质检系统人力规划管理工作也迎来发展的春天。与此同时,开放的人才市场也使质检系统感受到了来自于内部的挑战:即质检机构如何才能得到职工的信任?质检事业的发展大计如何才能取得职工的认同和支持,从而得以开创和实现?因此我们应快速培养和造就一支作风正派、技术过硬、感觉敏锐、反应迅速的质检人员队伍,以应对各种挑战。

  梳理当前质检系统人力资源状况,我们发现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结构布局不合理;二是梯队建设无规划,各层级之间配置不合理;三是引进培养无头绪,人才引进方向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四是考核体系不完善等。

  针对当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举多得,引进人才。积极探索以“人才+项目”的引进模式,努力实现“引进一个人才、带动一些项目、强化一个团队”的工作目标。

  重视对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着力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同时具有国际视野,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掌握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复合型人才。通过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以共建科研实习基地方式,逐步培养高层次、跨学科的科研复合型人才。对无检测专业技术背景的营销客服人员应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检测实践训练,对具有检测专业技术背景但未经营销客服技能培训的人员应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以培养造就一支既熟悉检测工作,又具有市场营销、客户服务能力的营销和检测技术复合型人才。

  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以及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为适应发展需求,可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测技术人员全面知识更新工程。应加强与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以及实训基地等的合作,培养早就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检测及相关高技能人才队伍。

  重视梯队建设。建立并完善各级各类岗位人员配置规划以及用于中长期梯队培养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岗位的梯队培养任务,形成“每个职工都有人带,每个岗位都要带人”的梯队培养体系。

  建立完善的评价考核体系,发现人才、用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倾向,注重在实践过程中以贡献论人才。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健全科学的岗位分类分级体系,建立岗位业绩考核标准。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执业水平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绩效成果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和专项技能考核办法。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

做好技术法规制定和实施工作

国家标准馆 陆 红 运耕涛

  提要

  以1989年《标准化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为新起点,中国的标准化事业蓬勃发展至今已20余载。未来标准化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在于规范技术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因为真正在维护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是广义的技术法规,即强制执行的技术规范性文件。这类文件由法律授权、依法定程序制定并发布,其制定与实施需要广泛的参与,并由国家强制力提供实施保障。

  目前,有关部门按照指示和要求,正在对我国标准的制定程序作出应时的、积极的调整。我们认为,未来技术法规制定程序上应当重点突出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二是对技术法规的审查。

  作为对技术法规进行司法审查的探索,可以先行在行政体系内部增设审查程序。可选择的方案有两个:一是在负责相关技术法规制定的专业部委内部设立法规审查部门或在现有法规管理司局中增加技术法规审查职能;二是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统一承担技术法规审查职能。重点对拟制定、制定中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针对技术法规内容的争议启动审查。

  技术法规制定与实施需要各类主体的广泛参与,消费者、特殊产品的消费相关者、消费者协会、检测机构以及研究机构都是缺一不可的参与者。以国家标准馆为代表的全国标准服务机构,在我国标准化工作中一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相对技术法规/标准制定工作,更需要提升的是我国技术法规的实施水平。技术法规的实施首先依靠第一责任主体——企业的主动执行,而国家强制力提供实施保障则是技术法规区别于自愿性标准的最本质特征。

  案例指导制度是借鉴英美判例法之精华——公开和说理,正结合我国国情在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进行积极探索的制度,这一制度对推进我国技术法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工作,即是案例指导制度的核心内容。每一份执法文书都是一个行政执法保障技术法规实施的案例。在行政和司法机关所发布的具有严格意义的指导性案例之外,各类普通案例对于不同的相关主体,还可以发挥各不相同的作用。

  技术案例:主要是实现标准中各项技术内容的最优化方案。一个好的标准(或者条款)实施案例可以成为众多实施者的范例。为此,建议管理部门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共享标准实施经验。

  指导性案例以外的普通行政执法案例和司法案例:这两类案例对于产品质量第一责任者——企业具有鲜明的指引和警示作用,大量因不执行或未能有效执行技术法规而遭遇行政处罚或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案例,可以让企业了解并预见到不良的后果,使国家强制力发挥“不怒自威”的震慑力。

  服务案例:服务案例首先有利于管理机构了解标准服务机构在标准制定与实施中发挥的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其次,标准服务机构之间可以以此共享知识和经验,快速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由此,在我国标准/技术法规制定与实施面临必要调整的现阶段,加强对我国标准实施情况的全面了解、分析和研究是极其重要的,而广泛收集标准实施案例,建立面向行业和标准化管理部门、标准制定者和标准实施者的信息资源和服务是前提和基础保障。

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发挥质量监管作用

青海省质监局局长 周忠诚

  提要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和攻坚时期。在这种形势下,质量不仅仅是质量管理部门一家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特别是在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各种形式的贸易和投资保护增多的情况下,经济发展面临着深刻的变革和挑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低碳经济、绿色经济,这些都离不开质量监管的作用。因此,“十二五”质量规划的编制水平,不仅关系到能否发挥好质量的中坚作用,而且关系到全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进程。

  “十一五”时期质量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质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质量总体水平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十二五”期间质量工作任重道远,必须站在全球经济发展战略高度,具有高起点、宽视野,从国家层面上高质量抓好“十二五”质量规划的编制,提升国家质量水平,进而提高国家在全球的竞争力。

  “十二五”质量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与积极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发展与创新发展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科学发展是前提,积极创新是根本。既要站在国际经济发展的高度,科学审视全球经济发展形势、标准水平和质量水平,关注发达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信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确立国家层面上的国家质量发展目标,从如何有效树立以质取胜发展理念、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目标、确保食品、特种设备两个安全等方面做出规划。也要对完善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具体研究部署。探索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把建立主体责任、质量责任、经济责任和诚信责任相辅相成的责任体系作为创新的着力点,深层次研究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真正把质量主体责任的明确界定和质量安全责任的有效追溯统一起来。

  坚持技术支撑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技术支撑是基础,监管是手段。要对加强质监基础建设,致力解决制约质检事业发展的问题进行规划。要深入分析研究,从全国质检事业统筹发展的高度,规划国家质量技术支撑的结构布局。要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全社会质量信息共享、组织有力、密切配合、处置得当的应急机制、执法打假联动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坚持提高能力与加强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提高能力是目标,加强服务是归宿。要在提升人员素质、执法装备水平、执法能力和检测能力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基层人员能力弱和执法装备落后的问题。要从发挥全社会的作用入手,对关键性国家标准予以量化,要向国际标准看齐,争取制定高于国际技术标准的一流标准,掌握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坚持诚信建设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诚信建设是基石,社会监督是保障。要对诚信责任体系的建设,完善企业质量诚信评价机制,建立统一的质量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作出规划。同时,营造让失信者失去生存环境,让守信者受到褒扬奖励,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诚信、讲质量、企业守信誉的良好氛围。

  “十二五”质量规划应考虑的重点

  加强政策宏观指导。在“十二五”质量规划中,国家要在质量宏观管理上有思路,在微观指导上有办法,抓住关键,注重宏观政策研究,从区域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高度,研究质量发展战略、政策、目标和措施,并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上推进各省乃至全国的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目标责任。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要积极推进大质量机制建设,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着力研究解决内外有别、国家垂管与各省属地管理的问题,确保监管资源、检测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良好的质量管理部门形象的树立。要加强对质量监管工作机制的探索与研究,找准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定位,理顺监管与服务、行政执法与企业质量责任追究的关系,探索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共建共享的监管机制,发挥好质监部门检测和质量责任查处的作用,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权威性、有效性。

  加强自主品牌建设。要从全球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审视品牌效应,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品牌培育、评价、发展和奖励等政策层面良好运行机制,要继续有效地开展培育和发展品牌的工作。要注重对产品研发、高新技术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培育和品牌集群发展的规划,促进企业品牌、产业集群品牌和行业品牌的发展,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社会公认的品牌引领经济科学发展。

  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在提升质量和强化管理创新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是企业提升发展能力和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而计量、标准技术基础和特种设备节能改造在节能中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因此,要在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上把好关,提高发展质量,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加强国家质量管理部门全面建设。宏观质量管理体系涉及市场质量监管、社会质量监管和政府质量监管三个体系,作为国家质量管理部门,要发挥好促进质量提高的作用,必须加强全面建设。要从加强基础建设、检验检测建设、队伍建设和大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统筹规划,缩小国内系统区域技术水平差异,夯实技术支撑,提升队伍素质,努力形成全国质量管理系统科学完善的人才运作机制、检验检测共享互认机制、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服务科学发展,提升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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