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标识制度实施一年来,全国共节约用电17.8亿千瓦时,两种家电产品中20%的生产企业被淘汰出局。
能效标识制度是从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调器两种家电产品开始实施的。按要求,自2005年3月1日起,凡中国生产、销售、进口的空调和冰箱必须贴上“中国能效标识”标签。据统计,截至2006年2月9日,我国共有171家空调、冰箱企业通过备案审核。其中,空调企业73家,通过审核的产品型号5197个;冰箱企业98家,通过审核的产品型号2551个。
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理事长刘福中介绍,2005年,全国共销售符合能效标识要求的冰箱1300万台,占全部冰箱销售量的60%,能耗比平均提高0.57,实施能效标识的两种家电产品中有20%的生产企业被淘汰出局。据承担能效标识备案管理工作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提供的数据,2005年我国的全部能源消耗相当于22亿吨标准煤,如果目前市场上的空调和冰箱都换成节能产品,每年可节电46.5亿千瓦时,可折合155万吨标准煤。
由于能效标识制度采取国际上最为通行的“企业自我申明 + 备案 + 社会监督”的实施模式,实施中存在个别企业在产品上标注虚假信息等问题。有关方面表示,将加强能效标识制度实施的监管力度。
据透露,2006年,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还将增加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而变频空调、燃气热水器、汽车、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等产品可望于2007年实施能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