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物质资源之一。时下,桶(瓶)装饮用水已风靡中国城市居民家庭,饮用水质量的优劣关乎千家万户,影响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也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连续几年来,云南省昆明市质监局认真履职,加强对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管,多年连续跟踪监督检查,全市桶(瓶)装饮用水质量逐年提高,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可放心饮用的安全之水。
依据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昆明市质监局对全市73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实施了逐年连续跟踪监督检查,产品抽查合格率已从2007年的83%提高到2010年的92%以上,高于全国同类产品抽查合格率,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从多年监督抽查质量状况分析,涉及质量安全指标的不合格情况已得到较大改善,而且全市抽查覆盖面逐年加大,每年抽查生产企业数已占生产企业总数的90%以上。从近4年的监管情况看,作为市场主渠道企业的产品未出现质量投诉问题。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目前市场上销售量比较大的水,昆明市目前有饮用天然矿泉水获证生产企业11家。2009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国家标准正式实施,首次增加了每升(L)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须小于0.01mg的限量指标,昆明市局到每个企业进行了新标准的广泛宣贯,一是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好臭氧的加入量,既满足消毒杀菌防止微生物指标超标、又达到溴酸盐的限量要求,及时将产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持续监督检验;二是要求企业按新的国标要求调整标签标识,标示水源点名称和质量界限指标等,并且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等功效类违规行为。 随后,昆明市局对全市饮用天然矿泉水获证生产企业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目前,昆明辖区内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承龙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获证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总体质量稳定。
今后,昆明市质监局将持续跟踪全市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落实国家相关标准以及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市消费者喝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安全、营养、健康”的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