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有关耐用婴幼儿产品方面的消费品安全标准,避免因婴儿学步车设计装配不良造成的安全事故,2010年6月21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颁布婴儿学步车安全标准(16CFR1216)。据悉,该规则将于2010年12月21日生效。
该标准与自愿性标准ASTM F977–07比较,有几处修改并增加了测试项目,规定进行楼梯下跌测试时,生产商须以学步车的实际重量来计算推动距离,并列出测试时所使用的设备,以及为配备刹车制动器的学步车进行刹车制动器测试,以减少学步车可能造成的伤害风险。从2010年12月21日起,16CFR1500.18和CFR1500.86中有关婴儿学步车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16CFR1216。鉴于许多企业对美国婴儿学步车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不是很熟悉,提醒相关企业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搜集出口美国婴儿学步车有关安全标准的最新动态,早做准备,积极应对,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