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某出口鞋企业向台州检验检疫局报检一批出口至巴拿马的鞋子,数量为8640双,货值24710.4美元。该局检验员在对这批货物检验时发现,该企业在其中一款67-8037L型号、40箱、1440双、货值4118.4美元的成品鞋标签上印有西班牙语“HECHO EN HONGKONG”(香港制造)的字样。该企业的行为涉嫌假冒产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台州检验检疫局调查发现,该企业为新报检企业,刚开展出口业务不久,因不懂西班牙文,且对客户的来样标签未经审查就加贴在鞋上,从而导致了违法行为的发生。该局对近年来出口鞋类产品假冒产地、假冒真皮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出现这类案件的进口国均为委瑞内拉、巴拿马等非洲、南美洲国家,违法企业80%以上为小企业或新报检的企业,大部分产品为PU皮鞋,标签或成份标也均是客户指定或提供的。
为此,该局将在下阶段工作中重点监测对敏感国家出口的皮鞋产品,重点排查发生过违法行为的外贸公司,提高检验监管的有效性;加强对企业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新备案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引导工作,促进企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减少企业无知违法的概率;在行业发布警示通报,对各出口生产企业形成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