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监局获悉,该局即将实施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对全省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普查建档、定期巡查、回访监管制度,以6项措施形成食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广东省到目前为止,共普查各类食品及实施卫生许可制度的相关产品17397种,对符合5类食品卫生的共发证1326家。在普查和抽检中,发现在生产加工环节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一些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差,5类食品符合发证条件的仅占15.2%;二是在食品中使用违禁物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此,该《办法》明确规定,各地市局要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制度,充分依托当地政府,开展好普查建档工作,对企业普查建档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实行重点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确保每个产品、每个季度都要抽查一次。食品监督抽查后处理要有跟踪记录和信息反馈,并加强上下级质量技监部门的信息互通。上级局做出的针对下级局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后处理措施要及时通报下级局,下级局要积极跟进,并将有关信息按时反馈给上级局。
为确保日常监管和证后监管工作到位,该《办法》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制度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制度,确定本辖区内全年重点监管产品、企业名单,划分区域,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进行重点巡查。建立有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的巡查工作联动机制。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巡查,并按照省局规定的频率、内容进行巡查。每次巡查要制作巡查笔录,建立巡查企业产品质量档案。对巡查发现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必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整改复查;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制作《巡查情况通报函》,报告当地政府或通报有关部门。
据悉,该《办法》形成规定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6项制度为:一是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制度,实行动态监管。二是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条件审查。三是建立完善监督检验制度,确保监督抽查职能到位。四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制度,确保日常监管和证后监管到位。五是依托各级政府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打假责任制,建立基层政府回访制度。六是建立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打击、查处和规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