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 2009-2010 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区质监系统办公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和包头市质监局《关于公共机构能耗资源消耗统计》的文件要求,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确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能耗统计工作。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每月按时上报水、电、燃油费,采暖、办公设备自动化等方面的用能量。其中燃油费的统计由专人对本所的所有车辆行驶里程数进行统计,同时对车辆领用燃油数量与行驶里程数进行核算。
通过开展能耗统计工作,该所及时、准确地掌握单位的能耗现状,对进一步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切实降低能源消耗,促进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