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气体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辖区气瓶充装安全,福建省泉州市质监系统广泛开展气瓶充装单位安全大检查。永春县质监局结合“三年行动”和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辖区内的3家气瓶充装单位和1家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各使用单位基本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存在的个别不足,当场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安溪县质监局联合县安监局、消防大队、安溪电视台,对安溪县城厢镇一“氧气瓶、氩气瓶、乙炔瓶”储存仓库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仓库有超期未检在用氧气瓶12瓶、在用乙炔瓶9瓶、在用氩气大瓶装11瓶、在用氩气小瓶装14瓶,所有在用气瓶表面锈迹斑斑,无法看清检验日期及规格型号。执法人员现场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责令立即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