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江苏省徐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8月9日至9月9日期间受理2010年市长质量奖申报,然后按照《徐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徐政规﹝2010﹞7号文)进行评选。
经徐州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徐州市最高质量荣誉奖项——徐州市市长质量奖,同时公布《徐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该奖项的设立,旨在表彰在经营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组织),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持续改进经营业绩,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该奖项每年评定1~2家,每家获奖企业(组织)由市政府奖励50万元。
申报条件主要有六项。一是在徐州行政区域内﹝含六县(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符合产业、环保、质量政策;二是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三年以上,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三是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体系已获得许可、认证或注册;四是提供的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合格或工程、服务达标;五是企业的主导产品、工程或服务科技含量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六是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安全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的;或者近三年内有被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及处罚等不良记录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可登陆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告栏(
http://www.xzqts.gov.cn)下载申报通知及表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联系电话:85799609、85791272,地址:徐州市王陵路72号、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9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