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在进行市场调查时发现,在赤峰市一些超市,陈列在货架上五颜六色的儿童塑料杯多无标识,而且消费者一般只关注塑料杯的容量和款式,很少有人注意塑料水杯的成分和安全使用问题。
针对塑料制品对人的健康有潜在的危害,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塑料制品不能长时间地重复使用,慎用塑料容器盛装热水。
要看塑料容器的制成材料,鉴别方法是把塑料容器底朝上,会看到一个带有三个箭头组成的三角形符号,三角形里边有1~7的数字,每一个数字都代表不同的材料。这种标注方式虽然属于非强制性的要求,但大中型企业为了方便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一般都标注塑料回收标识。所以消费者选用塑料容器时一定首选大型企业的产品。
一些有异味的劣质塑料制品是有毒的;符合卫生标准的塑料制品是没有异味的。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标明数字1和7的都含有双酚A,温度愈高,释放愈多,速度也愈快,因此使用这类容器时,不要加热,避免在阳光下直射,同时应尽量少使用回收标识为数字“1”和“7”的塑料容器;第一次使用塑料容器前应用小苏打粉加温水清洗;不用洗碗机、烘碗机清洗、烘干塑料容器;如果塑料容器没编号、乱编号或者图标不标准的,属不正规产品,千万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