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贵州省《物业服务规范》标准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贵阳市小河区在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后,以兴隆物业公司为试点,率先在全省开展国家级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经过1年多的实践和调研,小河区质监局与兴隆公司共同起草了《物业服务规范》标准,在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后,于今年7月2日作为贵州省地方标准发布,7月20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活动的基本要求、综合服务、建筑物共有部分、公用设备维护等13项服务标准及要求,并适用于贵州省内选聘专业经营单位进行管理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小区住宅、写字楼等物业服务活动,业主自行管理的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