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的学生们来说,教室里一台台崭新的空调,无异于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今年夏天,他们就是这样看着这些空调而苦熬过来的。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负责电力工程维护的李师傅,把记者拉到一个个电柜前,打开后,全部是一种情况:只有一根电缆在工作,而另一根电缆全部裸露着,根本没有与变压器连接上。李师傅又把记者带到好几处已经裂开了的电缆旁,“你看,这些电缆一接上就冒火花,一接上就爆炸,甚至还会‘电’着人”……
那么,劣质电缆是如何埋进校园地下的呢?记者找到施工方———昆山市盛邦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2003年7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新校区在风景优美的周庄落成,盛邦公司承揽了学院的低压电缆铺设工程。盛邦电气公司总经理陈冲告诉记者,7月31日和8月15日,盛邦公司先后两次签下合同,购买了无锡市长城电缆厂生产的长益牌VV22型电力电缆,期间也零星购买过一些该厂的产品,总货款为94.7678万元。
2003年8月底,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校方使用。9月1日,技术学院在新校区迎来了第一批学生。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随后发生了。9月17日夜里,教学区3号楼突然全部停电,致使教学楼暂 时不能正常使用。
当夜,盛邦公司和学院电力维护人员一起,一点一点地排查,最终找出了原因:埋在地下的电缆发生爆炸,导致短路。维护人员当即从地下挖出了两处因为漏电已经被击穿的电缆,并对3处故障点进行了抢修。
原以为这只是个偶然现象,没想到这样的事情竟然接二连三地光顾校园。12月16日、20日、25日……电缆故障频繁而至。
“不过,还算幸运”,李师傅说,“好多次电缆爆炸都是在深夜,还没有引起更多的事故。而且电缆大多埋在地下,目前也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在盛邦公司,陈冲向记者出示了长城电缆厂关于该产品出厂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奇怪的是,有好几份质量证明书上的“制造日期”、“规格”、“额定电压”等竟然全是空白。
10月19日,记者来到了位于无锡市官林镇的长城电缆厂。
对于苏州大学校园里的电缆屡屡发生爆炸,长城电缆厂的总经理张蕴皋断然否认是产品质量的问题。据其介绍,苏州大学的工程是经由第三人转手包给盛邦公司的。同时,张还直言不讳地说:“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是有人故意把电缆外套搞破,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诈钱……”
但是,在苏州大学,记者得到了证实:该校园内的低压电缆工程并没有转包,而是直接与盛邦公司签的合约。同时,记者还看到了长城电缆厂昆山经营部(甲方)和盛邦公司(乙方)在第一次出现质量事故后签订的协议,称“关于苏州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所用直埋电缆渗水漏电被击穿事件,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处理修补工作,甲方承担费用。经乙方尽全力修补后,发现该电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再进行修补。甲方同意该条故障电缆报废,同意乙方将该故障电缆费用(49715元)从货款中扣除……
奇怪?既然不是自己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何要扣除其货款?还承担所有费用?
张经理一方面表示是为了息事宁人,不得已而为之;一方面又说代表长城电缆厂昆山经营部签字的法人代表李凌是个骗子,并为此撤消了该门市部。
张蕴皋对此的解释是,“总会有人进来偷几张出去,这免不了。”
在长城电缆厂的网站,记者还看到了这样的介绍:(该厂)有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国际标准ISO9002认证。产品除按中国标准(GB、JB)生产外,还可按国际电工标准(IEC)、英国标准(BS)、德国标准(VDE)、美国标准(ICEA)和日本标准(JIS)等国际标准生产。
那么,长城电缆厂的产品执行的到底是什么标准呢?
针对记者的提问,张经理说执行的就是厂里的标准,而主管生产的吴副厂长竟然也说不清楚标准的具体名称。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最后被告之“负责生产的工程师有事不在”。在该厂车间里,记者也随意问了好几位生产工人,竟然无一人能够回答出来自己制造的产品是按什么标准生产。
长城电缆厂执行的到底是哪一个国家标准呢?在其提供给苏州大学的部分产品合格证上,明确标示着:执行的产品标准是GB12706—1991。也就是说,其执行的是1991年的国家标准。
而据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工程师朱永华介绍,2002年4月1日,国家标准委已经发布了GB12706—2002标准,并从当日开始实施。而这个新的标准在许多性能指标方面都要高于其他标准,并因此取代了其他的电缆电线的标准。
在长城电缆厂,记者还发现了另一个蹊跷的现象:其生产的长益牌电缆产品合格证上,全部在醒目位置印制着“江苏名牌”标志。而据记者从江苏省的名牌管理部门获悉,该厂并未获得此称号,显然,此为假 冒。
长城电缆厂办公室毛主任向记者辩解道:“我们是江苏省无锡市名牌产品,所以就简写了。”
长城电缆厂屡屡为自己的产品自圆其说,但就是不承认自己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此后,记者再次返回昆山,并从昆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了解到:苏州大学校园里埋下的电缆确系长城电缆厂生产。而且,执法人员还对现场铺设到地下未破损的电缆先后进行了两次抽查,结果均为不合格。负责检测的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项目工程师朱永华就其未合格项向记者介绍说:“导体直流电阻、绝缘厚度等多项不合格,显然说明了其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
昆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肖大队长还向记者证实:“他们据此已经按有关条款对长城电缆厂进行了处罚。”
事情至此,按说一切都应该是“秃子头上的跳蚤———明摆着的”。但是,已经付出近百万电缆款的盛邦公司,因为苏州大学也仅仅支付了其一半的工程款,“已经没有任何办法来更换新的电缆”。只能找长城电缆厂。但是,长城电缆厂对此干脆置之不理。
一起简单而明了的质量责任事件,就这样悬而未决地拖着。施工方不管,厂方不管,到底该由谁来为这起责任事故“买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