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海关总署、湖南省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在长沙举行。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湖南省委书记周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徐守盛、副省长甘霖等出席签署仪式。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代省长徐守盛代表双方签署备忘录。海关总署、湖南省有关部门、长沙海关等负责同志也出席了签署仪式。
为贯彻落实《促进支持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推动湖南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湖南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海关总署、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全面加强署省合作。此次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海关总署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根据备忘录,海关总署将根据湖南扩大对外开放和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支持湖南航运航空业、临港临空产业的发展,支持口岸重点项目建设和升级,增强口岸整体效能;支持湖南电子口岸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和发展;支持湖南省积极发展国际快件业务;支持重点产业与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支持湖南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等等。海关总署还将主动服务国家中部崛起战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和湘南三市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创新通关监管机制,推进区域通关改革和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关区内“属地申报、快速验放”通关模式以及“应转尽转”、“粤港直通车”等快速转关模式。
湖南省政府将积极为海关监管执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和管理;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及海关监管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长沙海关各项工作的指导帮助,加大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力度。
双方商定,建立负责同志定期会晤制度,逐步完善多层次、宽领域、经常性的沟通平台,全面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合作水平,共同提升湖南省对外开放水平,共同促进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延伸阅读
“小关争强” 开拓创新
“洞庭波涌连天雪,长岛人歌动地诗“。在湖南这片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沃土上,金钥匙与商神杖交响出一部流光溢彩的华美乐章,铸就了一座巍然耸立的国门雄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长沙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国家设在湖南的负责全省进出口货物、物品监督管理的正厅级海关,直属海关总署领导,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它担负着监管、征税、缉私、统计等四大职能。长沙海关于1904年始建,1947年裁撤,1984年重建,198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长沙海关正式恢复建关,其辖区为湖南省全境。它既是一个有历史文化底蕴的老关,又是一个改革开放后建立和成长起来的有发展潜力和空间的新关。长沙海关的业务大楼屹立在长沙市中环线上,这座建筑面积达28796平方米、造型典雅、气势恢宏、极富艺术感染力的欧式大楼,于2000年11月建成,被评为长沙市“十佳建筑”。目前,长沙海关共有内设机构14个,隶属海关6个,派驻机构3个,人数已由建关初期的60余人发展到近400人。
长沙海关全面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16字方针,和“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依赖”12字要求,以准军事化纪律部队为标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2004年10月,长沙海关响亮地提出了“小关争强,建设一流的现代化内陆强关”的奋斗目标,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关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拼搏精神。
长沙海关业务门类比较齐全,机构布局较为合理,恢复建关20年来,业务规模不断壮大,监管货运量、报关进出口总值、税收征管、查缉走私等业务增幅高,发展快。特别是通关作业改革后,通关环境不断改善,陆续推出了便捷通关、无纸报关、24小时预约报关、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税费网上支付、风险管理、电子口岸等一系列措施。不但提高了海关监管的有效性,而且简化了海关手续,提高了通关效率。监管网络逐步健全,办公设施日趋完备,通关管理、执法评估、海关统计、法制建设、技术开发等多项工作在全国海关有一定影响。
长沙海关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湖南革命传统教育的优势资源,让关员从这块红色的热土上吸取无穷的营养,关员们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多年来干部队伍比较稳定,没有发生过重大执法腐败案件,执法环境也相对较好。地方党政和广大企业对长沙海关目前的行风状况表示满意。
一曲曲雄壮磅礴的交响乐,正饱含着新的希冀与追求,回荡在关境线上。蓬勃发展的长沙海关,将以“小关争强”的精神,以开拓创新的勇气、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昂首迈向一流的现代化内陆强关。(关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