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一】
“城市定位对服务提出更多要求”
连线时间:8月6日 12时30分
连线人物:北京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巨明
“作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部门,监管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但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又对质监部门提出了更多的服务要求。”面对记者关于监管与服务的关系问题,张巨明在电话中开门见山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他说,近年来,中央明确了北京的城市功能是更好地为中央党政军首脑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市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因此,全力搞好“四个服务”成为包括质监部门在内的北京市政府部门工作的着力点。“监管与服务并不对立,在监管的过程中应树立服务的理念。我们的一些服务工作其实是为了提升履行监管职责的效率,或是将监管工作的前移。”
张巨明举例说,北京小型的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大、问题较多,一直是北京市质监局监管的重点。去年以来,他们总结多年的监管经验,成立了首支质量技术监督志愿者服务队。这支由食品专业的硕士、博士以及认证机构专家和区县局监管人员组成的200人志愿者队伍,分赴50家食品企业,定期开展认证援助等,深受企业好评,也解决了一些监管工作中的难题。“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罚款,不是我们的目的,去年全市系统的罚没款只有2005年的1/7左右。通过服务等手段解决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才是我们工作的落脚点。”
【连线二】
“经济结构决定监管和服务的比重”
连线时间:8月5日 14时40分
连线人物: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 沈伟民
说起上海市质监局如何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时,同时担任该局新闻发言人的副局长沈伟民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
“上海18个区县,经济发展各具特色,因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和服务工作。”沈伟民介绍说,在核心商务城区,第三产业占的比重很大,从事服务业的企业较多。因此,上海市质监局以经济结构布局为切入点,在核心商务城区以开展服务为主,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标准等方面的咨询,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商贸进口产品开展把关服务。而在徐汇、长宁、虹口3个区,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不相上下,既有都市工业——高新技术制造业,又有服务业。因此,质监部门既要做好监管工作,又要根据经济发展需求开展服务,两者并重。在上海的外围远郊区,第二、第三、第一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依次递减。因此该局在这些区域的监管工作要重于服务工作。
谈到下半年在监管和服务方面要开展的重点工作,沈伟民滔滔不绝:“一是继续加强特种设备、食品生产、产品质量方面的监管,保证世博会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对世博的特许产品开展定期抽查,研究如何使这些创意产品走向产业化、做大做强,从标准化等方面对‘后世博’相关服务工作进行挖掘。二是深化质量兴区工作,组织‘区长话质量’活动。三是开展标准化示范点工作,选取4个镇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镇’,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
【连线三】
“监管和服务如鸟之双翼缺一不可”
连线时间:8月5日 9时25分
连线人物:天津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振林
电话中,杨振林谈到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时明确指出,两者好比鸟之双翼,不分先后,是统一的关系。
“正确处理监管和服务的关系是质监系统面临的一个重要命题。我们既要强调服务,又不能放松监管。”杨振林认为,监管工作是基本的职责,必须认真履行。监管本身也是一种服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市场,将应得的市场份额还给遵纪守法的企业,就是对这些企业一种最好的服务。“现在,各级政府都强调服务的理念,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近年来在天津市的大项目建设中质监部门提前介入,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便捷,也减少了后期监管的压力。”
杨振林还告诉记者,目前天津市质监局正在研究建立监管效能分析会议制度,这项制度旨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制定长效机制。
【连线四】
“服务是实现监管的一种方式”
连线时间:8月6日 16时
连线人物:重庆市质监局副局长 何其
“服务是实现监管的一种方式,将监督寓于服务之中,既可以很好达到监管的目的,又容易被接受,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何其认为,质监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既是监督者也是服务者。在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方面,他有3点体会。
一是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管与服务的关系。质监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已是必然要求。引导和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这既是质监部门实施监督的过程,同时也是为经济发展建设服务的过程。
二是要创新和建立监督与服务的工作机制。在何其看来,必须处理好3个方面的关系,即部门利益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教育引导与行政处罚的关系、严格执法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系。
三是在监管的各个环节体现质监服务。何其说,质监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帮助企业找准不能有效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的原因。同时,对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的变化情况,即时让其了解掌握,降低违法行为发生的几率,从整体上达到监管的目的,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