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辽宁省将对74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并实施信贷限制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年初以来,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等8个省直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对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开展了造纸、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整治情况的后督察工作,严厉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截至6月底,全省共出动专项执法人员3461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3829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448家。
据了解,在此次行动中建立了省级督察督办、市级监管处理、县区严查严管的三级管理体系。对74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当地政府关闭、取缔违法企业25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10家;相关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治理、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27家;限期治理1家,限期整改违法行为11家。按照挂牌时限要求,将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地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赵长富说,辽宁省首次采取金融手段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企业打出了“组合拳”。经省环境保护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研究决定,在挂牌督办的74家企业中,对沈阳成达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强授信管理,严格控制贷款,切断这些违法企业的资金链。
省环保厅还要求,对无环保手续或环保手续不齐全,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金融部门要依法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或生产工艺的企业,当地政府依法对其予以淘汰的同时,金融部门还将暂停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收回已发放贷款;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金融部门暂停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