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2010年第2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在被抽查的200种啤酒产品中,合格198种,合格率为99%,整体质量水平较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第2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家企业生产的200种啤酒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啤酒》GB4927-20转摘于中国酒业新闻网08、《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2005、《啤酒瓶》GB4544-1996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对啤酒产品的包装、警示语标注、二氧化碳、酒精度、原麦汁浓度、甲醛、铅、双乙酰、蔗糖转化酶活性(生、鲜啤酒)、特种啤酒的特征性指标、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15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河北唐山金百利啤酒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百利啤酒违反标准规定,使用非“B”字啤酒瓶,在抽取的12瓶样品中有3瓶是非“B”字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瓶;湖南省益阳会龙泉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亿豪啤酒(清爽)酒精度实测值为2.9%vol,低于标准值≥3.1%vol的规定。上述两种啤酒被判定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