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玻璃仪器 烧杯烧瓶的安全要求》标准性质为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参考了ISO 1773-1997《实验室玻璃仪器 细颈烧瓶》和ISO 3585-1998 《3.3-硼硅玻璃性能》各项指标均达到上述国际标准要求,标准水平为国际先进水平。为了扩大本标准应用范围,建议将标准名称改为《实验室玻璃仪器 玻璃烧器》并在第3章分类中加条3.3加热皿,分为蒸发皿、结晶皿。
2.《玻璃容器 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7086-1:2000《接触食物玻璃制品铅、镉溶出量 第一部分测试方法》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本标准中增加了耐热玻璃容器铅、镉浸出量的测定方法,因此试样的萃取条件增加了在98℃±1℃ 温度下加热2h ±10min 同时将原标准9.1.6精度改为精确度。本标准水平为国际先进水平。
3.《实验室玻璃仪器 瓶》本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4796-1:2000《实验室玻璃仪器 瓶 第一部分 螺纹口瓶》;ISO4796-2:2000 《实验室玻璃仪器 瓶 第二部分 锥形瓶》;ISO4796-3:2000《实验室玻璃仪器 瓶 放水瓶》本标准水平为国际水平。
4.《实验室玻璃仪器 试管》本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4142:2002《实验室玻璃仪器 试管》 建议在条件成熟之后,在分类中加上螺纹口试管。本标准水平为国际水平。
5.《玻璃在100℃耐盐酸浸蚀性的火焰发射或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本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1776-1985《玻璃-100℃时耐盐酸浸蚀性-火焰发射或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建议在结果表示方法中增加当析出K2O高于5μg/dm2时,将K2O的量换算为Na2O的量。本标准水平为国际水平。
6.《实验室玻璃仪器 互换锥形磨砂接头》本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等同采用ISO383-1976《实验室玻璃仪器 互换锥形磨砂接头》本标准水平为国际水平。
7.《玻璃容器 用重量法测定容量的试验方法》本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等同采用ISO8106-2004《玻璃容器 用重量法测定容量的试验方法》建议将6.2天平的准确度极限改为天平的准确度。本标准水平为国际水平。
8.《玻璃容器 公差》本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9058-1992《玻璃容器 公差》建议将标准中标称容量改为公称容量。本标准水平为国际水平。
9.《实验室玻璃仪器 热冲击和热冲击强度 试验方法》本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等同采用ISO718-1990《实验室玻璃仪器 热冲击和热冲击强度 试验方法》本标准水平为国际水平。